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原则
1、基础性原则。在新型基础测绘体系的构建中,其施测内容、属性等要与测绘、商业测绘泾渭分明,应符合《*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基础测绘条例》对基础测绘的基础性、公益性要求。
2、公共性原则。新型基础测绘体系数据内容、粒度及精度等技术指标,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应体现各应用部门的共性需求,是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住建、农业农村、gong安等测绘应用的“zui大公约数”。
3、共享性原则。新型基础测绘体系的构建应遵照《*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规定的国家、省区、市县分级管理体制,以地理实体分级测绘模式代替按尺度分级测绘,实现“一个地理实体只测一次”,并确保各级数据之间能够共享融合,避免重复建设。
新型基础测绘的智能服务应用
传统基础测绘受标准化产品模式的限制,只能提供固定产品,而新型基础测绘时期的地理实体数据组织管理模式可以面向应用场景,实现“一库多能,按需组装”提供智能服务。
面向某一特定的应用需求(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基层社会治理、城市更新、河湖管理、应急指挥等),根据应用需求确定所应覆盖的空间范围和地理实体的类别、粒度、模态和属性结构等,从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库中提取相关的地理实体及其对应的遥感影像数据、地形数据、倾斜摄影三维模型等数据进行适配组装,形成不同应用场景的实景三维产品。
新型基础测绘是对传统基础测绘的继承和发扬,与传统基础测绘相比,具备“quan球覆盖、海陆兼顾、联动更新、按需服务、开放共享”等特征。
主要体现在:
工作范围“新”:由原来的我国陆地国土,拓展延伸到海洋、周边乃至quan球。
工作重点“新”:由大地测量、地形图测绘、基础地理数据采集等逐步转变为测绘基准运维与服务、基础地理信息动态更新、海洋和quan球地理信息获取、基础地理信息应用服务等为主。
技术手段“新”:改变了传统的大地测量、航空摄影测量及地图制图技术,广泛采用导航定位、遥感、地理信息、互联网或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的技术手段。
组织模式“新”:由原来按照大地测量、航空摄影测量、地图制图等工序生产组织模式,转变为测绘技术一体化集成、国家和地方分工协同、测绘系统与部门信息共享协作等方式。
成果形式“新”: 由提供传统的大地测量控制点成果,转变为可提供高精度的实时测绘基准定位、高精度大地水准面等;由原来提供不同比例尺地形图或“4D”数据产品,转变为可提供按需定制地形图、专题图、内容丰富的高精度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由原来只能提供国内陆地范围基础地理信息,转变为可提供海洋和quan球范围的数据;由原来只能提供版本式基础地理数据,转变为可提供多时态的增量数据。
服务方式“新”:由原来只能提供模拟地形图或数据产品,转变为提供网络化的数据下zai、地图服务、平台服务、导航定位服务,以及多种形式的定制服务等。